1和2号培训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新疆政法学院
(二)工程名称:1和2号培训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点: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新疆政法学院
(四)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2887.02平方米,其中:1号培训楼建筑面积4284㎡,2号培训楼建筑面积5827.9㎡,培训楼附属楼建筑面积2775.12㎡
二、采购内容
填充墙体裂缝维修、吊顶维修、涂料维修、门窗维修、水电暖管线改造及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等。
三、控制价
控制价为:729,285.22元。
四、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并以合同要求为准;安全目标: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为零。
五、工期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5月15日,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另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日12:00点。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址:新疆政法学院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五)询价采购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询价报价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见附件1);4.询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5.询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七、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将从资质、信誉、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依次选出3名成交候选人。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荣中、 联系电话:15299535398
鱼小康 18139577345
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附件2:工程量清单-1和2号培训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基建处
2025年2月27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1和2号培训楼及附属楼(维修)改造建设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