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图书馆阅览室装修项目检测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新疆政法学院
(二)工程名称:新疆政法学院图书馆阅览室装修项目
(三)项目地点: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新疆政法学院
(四)建设内容:新疆政法学院图书馆阅览室位于图书馆北侧校史馆内,使用二三四共计3层,总面积为5101.72平方米。作为图书馆阅览室,楼层在功能性、安全性、环保性、可维护性、舒适度、通风、照明等方面需进行装修与改造。对墙面、地面、吊顶、电源等进行装修施工,同时对照明、隔音、消防、屏风、休闲等方面所需材料进行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内容
原材料及成品检测
三、检测依据
根据住建部第57号令、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自治区及兵团相关标准。
四、检测费用收费标准
以新建质协〔2022〕4号《新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市场参考价格》为主,文件中无标准的参考《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乌鲁木齐市建筑消防协会文件》(乌建消协〔2022〕4号)及周边市场行情。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根据住建部第57号令要求,在当地要有检场所、相应的检测设备,在三师质监站备案库(三师原材料检测机构资质登记表)内。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另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4:0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址:新疆政法学院后勤楼211室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
(五)询价采购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询价报价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询价采购报价一览表(见附件);4.询价内容分项报价表(见附件);5.询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6.检测大纲、服务方案等。
七、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将从检测大纲、服务方案、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依次选出3名成交候选人。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荣中 联系电话:15299535398
附件:图书馆阅览室装修项目原材料检测清单
新疆政法学院基建处
2025年3月28日